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从年报监管抓起

日期:2022-01-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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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辖区上市公司高度重视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于2022年125日召开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监管工作会。会上,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做了题为《认清形势、归位尽责,着力提高北京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质量》的讲话,北京证监局副局长徐彬主持会议。北京辖区424家A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年审计机构项目负责人和质控负责人,合计1850余人通过“北京上市公司网络培训系统”在线参会,实现辖区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监管“全覆盖”。


会议强调,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生命线”,年报是反映上市公司总体情况的“晴雨表”。上市公司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年报披露的重要意义,通过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年报信息披露,有效发挥价值传递作用,构建良性的投融资关系,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接受监督,实现可持续、长周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清醒认识资本市场监管新形势,体会“稳字当头”“改革攻坚”的深刻内涵,归位尽责

会议总结,2021年北京证监局创新年报监管模式,探索公司监管与会计监管“双线协同”工作机制,聚焦重点、突破难点,提高监管质效。重点审核辖区62家上市公司年报,在此基础上制定现场检查计划,对上市公司开展现场检查46家次,对相关中介机构检查20家次,启动立案程序6家次,下发行政监管措施99件。对审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下发行政监管措施17件,对审计机构立案调查1家次、进入稽查程序1家次,首次要求1家审计机构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持续增强监管震慑。

会议指出,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质量较上年有所提升,但仍然暴露出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一是滥用会计判断空间,粉饰报表情况突出。突出表现在会计处理不符合业务实质,收入、资产减值、费用等重点科目会计处理依据不充分、不准确。二是内控管理不到位,占用担保问题犹存。突出表现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屡禁不止,对合作方信用及合同签订等情况关注不够,存货管理不到位等。三是对年报工作重视不够,信息披露不充分。突出表现为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内容照搬照抄、ESG信息披露不积极。四是专业能力欠缺,“把关”作用不显著。突出表现为专业判断能力待提高,审计意见经不起推敲,风险导向应用不足,质量复核程序不到位等。

会议要求,上市公司要落实年报披露的主体责任,审计机构要落实年保质量的把关责任一是高度重视、科学部署,着力做好年报披露工作。强化“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意识,承担好政治责任,杜绝影响恶劣的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敬畏法治理念,守住“不披露虚假信息”底线。强化履职尽责,深入学习近期各部委及证监会系统下发的年报监管相关文件,科学部署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二是聚焦重点、不触红线,做好重点领域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要聚焦退市新规,杜绝利用会计手法调节规避退市,不得虚增收入、突击调解利润、利用偶发业务增厚净资产。聚焦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尽快整改治理问题,保持财务独立性,严格履行公开承诺。聚焦并购重组,确保交易合规、信披充分,充分披露交易持续进展。三是敬畏专业、归位尽责,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审计机构要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守好原则底线,防范因个别项目风险影响全所持续发展,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发挥专业优势,把好发现重大问题“第一关”,高度重视我局下发的风险提示函,主动沟通汇报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

会议提出,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涉及的各主体要归位尽责,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要把好年报“披露关”、财务负责人要把好年报“真实关”、审计机构要把好年报“质量关”

下一步,北京证监局将严格落实证监会统一决策部署,从年报监管入手,以上市公司及审计机构“关键少数”为抓手,督促把好年报“披露关”“真实关”“质量关”,发挥合力推动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质量再上新台阶,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贡献“北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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