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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 加强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系统培训与制度完善 规范公司治理切实提升对投资者保护意识
发布时间:2021-11-30 来源:中国交建 作者:赵阳

根据《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关于开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证券代码:601800.SS)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指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简称董办)组织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专项活动,策划具体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活动总结如下:

一、 组织学习

建立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有力武器。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认识与理解,提升对投资者的保护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办对特别代表人诉讼的相关资料及市场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学习文件,并通过OA及邮件发至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结合各自工作的时间安排完成学习内容。

二、 宣传普法

(一) 内部培训。

1.明确培训必要性和受训人员范围。

公司董办一方面自行归纳、整理、学习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相关知识,了解上市公司潜在风险及合规操作;另一方面第一时间与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深入沟通,梳理市场案例并分析对公司的影响,进而确定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专项培训的必要性,并将受训人员锁定在公司本部及二级单位的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法律部、资本运营部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

2.选定培训方式及制作培训课件。

受疫情防控影响,公司无法以现场形式举办培训。为确保培训如期进行并达到良好效果,同时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公司以网上录播、循环播放的弹性形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跨度为两个工作日,具体培训时长为90分钟。

公司聘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高级合伙人律师进行视频讲解,主要内容:一是解读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二是结合国内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飞乐音响以及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康美药业进行全面分析,三是对公司面临的潜在风险予以提示。培训内容丰富,案例选取恰当,借鉴性强,分析全面透彻、深入浅出。

3. 培训结果

经统计,参加培训的各有关单位共计48家,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共计886人。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专项培训达到了既定的效果,让中交的关键岗位员工通过学习“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了解制度含义,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和潜在风险点,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 多媒体宣传。

为让广大投资者更好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网站投资者保护专栏、投关旗舰店等渠道进行宣传,包括发布特别代表人制度宣传手册、特别代表人诉讼30问等学习文件,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漫画宣传等资料,帮助广大投资者形象、全面地了解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三、 制度修订

公司将特别代表人诉讼纳入投资者关系管理范围,结合近期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制度,拟于2022年修订公司现有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包括发送业绩说明会、反向路演等活动通知,做好前期沟通工作,向公司管理层转达合理诉求等。

四、 对公司的影响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新要求,公司需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时刻注意规避信息披露的风险。本次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专项活动宣讲及培训,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投资者的保护意识,提升了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和行为规范,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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