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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法官深化证券执法体制改革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1-01-04 来源: 作者:转自 中国证监会
    日前,“引进法官深化证券执法体制改革会议”在京召开,中国证监会聘请法官挂职担任行政处罚委专职委员的工作正式启动。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尚福林首先回顾了近年来我国证券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他指出,2006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进行了以“查审分离”为核心的证券执法体制改革,设立了新的行政处罚委员会,成立了稽查总队,壮大了执法队伍,实现了案件处理的专门化、专职化和专业化。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各种证券市场新业务的陆续推出,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活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内幕交易、证券从业人员“利益冲突”型违法、新型操纵证券市场以及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数量增多,监管执法工作面临着压力和挑战,迫切需要继续深化证券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更加高效、公正、权威的证券执法机制。为此,参考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中国的实际,经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协商,中国证监会启动了引入法官挂职担任处罚委委员的改革,由法院委派具有丰富审判经验、专家型高级法官到中国证监会交流挂职,担任行政处罚委专职委员,提高证券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尚福林指出,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工作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加强证券监管执法的必要条件,引进法官挂职担任专职委员是深化我国证券执法体制的重要探索。此项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正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有利于双方建立更加紧密的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开创了 司法部门支持行政执法的全新模式,是司法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共同落实 科学发展观的一次生动实践。 
    尚福林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证监会相关部门抓好机制的落实工作;二是希望法官委员积极发挥作用,利用专业特长、专业优势审理案件;三是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完善机制,使这项干部交流合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 
    奚晓明在讲话中指出,行政监管和司法规范,是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相辅相成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些年来,两大系统良性互动,通力合作,在打击市场种类违法犯罪行为、处置高风险证券公司、建设各种法律责任制度和有关重大案件处理等方面效果显著。今后,我们要积极拓展市场司法规范和行政监管协作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努力为资本市场的科学发展创造良性法治环境。 
    对于建立专业干部交流机制、深化证券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奚晓明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深刻认识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影响,切实提高司法保障能力;二要积极推动行政和司法规范的互动机制,为资本市场创造良性法治环境;三要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机制,促进司法审判和行政监管队伍建设。 
    会上,尚福林向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批委派的两名法官同志颁发了聘书。 
    会议由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主持,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吴利军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机构的同志也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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