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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加强独董备案及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01 来源: 作者:转自 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制定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共四节26条,对独董候选人的备案程序、独董任职资格、独董培训等方面事项做出了规定。
    根据指引,上市公司董、监事会或具有独董提名权的公司股东拟提名独董候选人的,应自确定提名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在线填报候选人个人履历,并报送其相关材料的书面文件。交易所在收到报送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规定对独董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指引称,独董候选人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董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董资格证书。独董候选人还应具备独立性,且无不良纪录。而在拟候任的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董已满六年的,不得再连续任职该上市公司独董。
    指引还规定,上市公司独董应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并应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上市公司独董任职后,原则上每两年应参加一次后续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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