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投资者接待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京证监发[2004]46号)
发布时间:2004-07-28 来源: 作者:北京证监局
辖区各上市公司:
为了确保两会顺利召开,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投资者接待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函》(上市部函[2004]038号)的要求,各公司必须做好投资者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投资者来电、来访等接待工作,同时保证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等通讯设施的全天候畅通。
二、各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要对本公司的投资者接待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两会期间本公司投资者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各公司应密切关注涉及本公司的新闻报道和通过互联网或其它非正式渠道传播的信息,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要及时报告我局并做出处理。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将负责检查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工作的落实情况。
我局信访电话:68330794 ; 值班电话:6833068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00四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