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证监发[2005]2号
北京辖区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期货营业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各中介机构:
近日,一些地方发现有人冒充证监会工作人员,假借证监会有关部门领导、工作人员亲属名义,向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被监管单位以索要钱物,或推销书籍、纪念品等方式进行诈骗活动。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证监会的社会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加强防范工作,现转发有关通知精神如下:
一、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明确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向被监管对象索要钱物,或推销书籍、纪念品等商品,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北京证监局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履行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和执法公函。
二、请辖区各相关单位提高警惕,凡收到以证监会机关、北京证监局或某领导、某工作人员等名义索要钱物或推销书籍、纪念品等商品的信件、电话,要坚决拒绝,亦不得代为介绍,同时注意及时向北京证监局或证监会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辖区各相关单位如发现上述诈骗活动,要注意记录对方的电话号码和其他线索,并迅速与公安机关联系,严惩诈骗犯罪行为。
四、北京证监局设立核对电话(见附件),辖区各相关单位如收到以证监会机关、北京证监局或某领导、某工作人员等名义索要钱物,或推销书籍、纪念品等商品的信件、电话,可拨打核对电话予以核实,区别情况,迅速报告或报案。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证监局各部门核对电话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