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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召开2005年监管工作会
发布时间:2005-04-28 来源: 作者:北京证监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质量,真正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北京证监局日前召开了2005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围绕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以优化公司治理和加强一线监管为切入点,以集中“清欠退保”为工作重点,对2005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进行了布署。
    会上,北京证监局张新文局长对辖区上市公司提出了5项要求(1)上市公司要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上市公司要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构建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3)上市公司要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防范自身风险;(4)上市公司要积极主动进行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上市公司要将“清欠退保”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对2005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总体布署中,张新文局长强调指出(1)以抓好上市公司基础性制度和修改公司章程为切入点,夯实基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完成修改和完善基础性制度和公司章程的工作;(2)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上市公司对外违规担保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并通过联合国家和地方国资委及相关主管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逐家进行清理解决;(3)对辖区上市公司实行募集资金季度报告制度,规定每季度进行自查,并要求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4)加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力度,防范上市公司风险,通过现场检查,使得监管责任人真正做到对所监管公司“说得清、管得住”;(5)加强对高风险公司监管,防范出现系统性风险;(6)建立上市公司诚信档案数据库,监控上市公司失信行为;(7)加强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的持续监管,通过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和通过保荐人定期联系制度等方式持续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未履行承诺行为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8)采取积极有效监管措施,加强审计中介机构监管,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实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9)强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通过针对股票上市规则、财务报告分析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培训,提高履行职责的技能,在诚实守信的前提下,防范后果的责任风险,为进一步提高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质量创造环境条件。
    会上,北京证监局杨琳局长助理对2004年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进行了回顾,2004年北京证监局通过落实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在上市公司监管创新,诚信建设,防范上市公司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北京辖区83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召集人、董事会秘书近180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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